网友热评:
1. @消费维权在线(微博):商家未明码标价且诱导消费,违反《价格法》第13条,消费者可拒绝支付未告知费用。
2. @探店小能手(抖音):同款套路!去年在海南也遇到过,点餐时一定要全程录像,保留证据!
3. @法律博主(知乎):消费者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主张三倍赔偿,监管部门应追溯商家历史违规行为。
4. @硬核测评(B站):海鲜称重时要注意‘连盘称’陷阱,建议先让商家清空电子秤再称!
5. @正义之声(头条):查封不是终点,应建立旅游景区商家黑名单,让宰客者永久禁业!
6. @省钱攻略(小红书):外出旅游优先选明码标价的连锁餐厅,遇到异常立即拨打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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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消费陷阱,你更倾向于即时维权(如现场对峙)还是事后投诉(如保留证据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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