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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推荐 岳父杀害女婿一家三口 被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投稿:一路孤行
2022-06-21 17:55 694 阅读
导读:6月21日下午,四川高院发布一则通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日对“岳父杀害女婿一家三口案”罪犯张志军执行死刑。据九派新闻此前报道,2019年1月,因离婚纠纷孩子带养问题,女婿邹某及亲家二人在成都遭岳父张志军持刀杀害。同年12月,成都市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死刑。

6月21日下午,四川高院发布一则通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日对“岳父杀害女婿一家三口案”罪犯张志军执行死刑。
 
据九派新闻此前报道,2019年1月,因离婚纠纷孩子带养问题,女婿邹某及亲家二人在成都遭岳父张志军持刀杀害。同年12月,成都市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死刑。
 
张志军提起上诉后,2020年10月,四川省高院判处张志军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二审判决书的改判理由显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害人不期而至抢夺孩子,张志军劝阻无效情况下为维护自身及亲人的利益及安全而实施激情犯罪,被害人对矛盾的激化负有直接责任”,“张志军确有自首、自愿认罪、被害人亲属谅解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
 
2021年8月20日,该案再审开庭。2021年12月31日,四川高院公开宣判此案再审结果,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志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针对二审改判中备受关注的“谅解书”,四川省高院再审审理查明,原二审期间,被害人邹某的妻子张某以其本人和女儿邹某某的名义出具谅解书,表示原谅张志军。
 
四川省高院认为,张某与张志军之间并非一般意义上的被害人近亲属与被告人之间的关系,张某既是张志军的女儿,又是被害人邹某的妻子,具有被告人近亲属和被害人邹某近亲属的双重身份,张某出具谅解书时,张某之女邹某某方才2岁,尚无表达之能力。虽然张某以其本人及女儿邹某某名义出具了谅解书,但被害人的其他近亲属对张志军坚决不予谅解,并强烈要求依法严惩,因此,结合本案的具体情况,不应对张志军从轻处罚,故张志军及其辩护人所提已获被害人近亲属谅解,应予从轻处罚的辩解的辩护意见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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