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来看,《意见》规定限制转让区域内新取得预(销)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含已经取得预售许可尚未开始网签的项目),购房人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满3年后方可转让。另外,对于苏州工业园区全域二手住房,购房人通过二手住宅市场交易新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转让。
同时,该《意见》还提到了调整土地出让报价规则。苏州市内土地出让报价条件从定值调整为区间设置,土地竞价超过市场指导价10%(不含10%)的需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可申请预售许可的规定,调整为超过市场指导价5%~10%需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可申请预售许可。土地竞价超过土地出让市场指导价25%(不含25%)后转为一次报价出让方式的规定,调整为超过市场指导价10~25%后转为一次报价出让方式。
据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政府网站消息,吴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5月17日发布《关于吴地网(2019)7号公告地块挂牌出让的补充公告》(以下简称“《补充公告》”),该宗地块的市场指导总价、网上竞价中止价格及一次性报价全部降低。
此前,苏州刚刚因近三个月房价上涨过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苏州等10城进行了预警提示。
编号为WJ-J-2019-014号的地块位于吴江开发区(同里镇)杨中路、云龙西路交叉口东北侧,占地面积57106平方米,容积率为2,起拍总价9.42亿元,起拍楼面价8253元/平方米。
《补充公告》显示,该地块的出让总价未作调整,市场指导总价由11.17亿元降至10.65亿元,降幅为4.66%;网上竞价中止价由13.96亿元降至11.72亿元,降幅为16.05%;一次报价有限区间由13.96亿元-15.08亿元降至11.72-12.25亿元,最高限降幅为1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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